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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律賓旅遊簽證申請須知

一、申請方式比較

方式

旅行社代辦

個人親辦(建議)

費用

新台幣1,500

新台幣1,200

辦理天數

3 個工作日

 ( 週末、國定假日不算工作天 )

當天早上送件(10:00)

當天下午(17:00領取)

送件方式

1)       本人送達旅行社

2)       自行掛號寄送或快遞送達旅行社

本人親送

台北市長春路17611 

台中市民權路23942A(國泰人壽大樓中港大樓)

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809樓之2

 
 

 

申辦方式

旅行社

說明如下

簽證效期

三個月

可停留時間

59

注意事項

若簽證不被核准概不退費)
14歲以下未領有身分證者,附上3個月內申請之戶謄正本。
15歲以下者,需附上3個月內申請之戶謄正本。(即使已有身份證者仍要附上)且須由其父母之一陪同成行及簽證同送,若父母不克陪同者,須由父或母其中一方攜帶資料親自向辦事處申請。
役男、軍人身份者,須先加蓋出境核准章。
本人不在台灣無法辦理簽證。
辦事處有權評估並要求申請者出具更多的其他輔佐文件。
簽證費繳交後,簽證處概不退費。
送件時間: 0900- 1100 (星期一至星期五) 
領件時間: 1300 -1700 (星期一至星期五) 
提醒您:簽證處偶有退補件之通知,工作天數須重新計算,建議您預留較寬裕的辦件時間,以免耽誤出國日期。休假日依各國簽證辦事處公告為準,若該處有臨時休假,恕無法及時通知。建議您申辦前查看各國簽證辦事處公告,以免影響出國事宜。
#菲律賓簽證申請表 (可到現場領取表格)
以上資訊僅供參考,辦理簽證之相關規定及費用,以送件時簽證處之公告為準。

 

二、個人親辦方式說明

1.      在網上下載簽證表格與清單(也可去現場領取填寫)

  • 表單名稱:簽證申請檢核表 & 觀光個人簽證申請書

2.      填寫資料後送件,資料包含:

ü   簽證費用1,200/

ü   身分證影本(1)

ü   六個月內正面拍攝2吋白色背景彩色照片(照片規格請參閱附件一)(2)

ü   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,簽名欄需本人簽名,不可有塗改的痕跡(1)

ü   英文填妥並簽名(需與護照一致)的簽證申請表(1)

郵局英譯地址

http://www.post.gov.tw/post/internet/f_searchzone/index.jsp?ID=190103

3.       親自送件

ü   先到櫃檯(正對電梯)送件,辦事人員確認資料無誤後會將照片黏貼到表單

ü   跟櫃檯領取號碼牌後,右轉進入辦公區等待叫號

ü   將資料、簽證費用和號碼牌提交辦事人員

ü   辦事人員確認收件後,將發給您一張簽證費用收據

4.       憑收據取件

ü   簽證核發時間表(約半個工作天)

ü   出示簽證費用收據,領取護照與簽證(確認簽證上的資料是否與護照相同)

ü   如果您於上午10點前提交申請,可於當天下午的5點之後取得簽證

ü   如果您於下午1點後提交申請,將於隔天上午的930分之後取得簽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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